详解“娱乐宝”:已备案的互联网投连险产品

镇江网络公司 dns0511.com 发布时间:2014/3/27 阅读:85430次 【点击查看主页】

3月26日,阿里巴巴联手国华人寿,推出一款投资文化产业的互联网保险产品,通过手机淘宝“娱乐宝”平台进行销售。

据了解,这款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投资项目分别是郭敬明导演、杨幂等人主演的电影《小时代3》、《小时代4》;冯绍峰、窦骁等人主演,根据著名畅销小说改编的电影《狼图腾》;孙周导演,王宝强、小沈阳共同主演的3D奇幻喜剧《非法操作》;全球首款明星主题的大型社交游戏《魔范学院》。总计投资额7300万元。

国华人寿方面人士确认,这款产品属于互联网投连险产品,并在保监会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款产品认购起点为100元,预期收益为7%。对此国华人寿方面人士解释说,之所以将投资门槛降为100元,主要是这款投连险产品并不保本保息,考虑到电影文化产业的投资风险,所以通过降低该产品投资门槛来帮助投资人规避风险。而且,这款产品每人最大购买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不过,相比主要投资股票与债券的投连险,这款主要投资于四个电影项目的互联网投连险产品,其操作合规性、投资风险倍受关注。

国华人寿方面人士对此表示,此前保监会等九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大力开发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发挥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功能。此次,国华人寿通过手机淘宝“娱乐宝”平台销售的这款互联网投连险产品,其募集的保费并不是直接投资于这四个电影项目,而是采取合法合规的其他方式做投资,但上述人士以商业机密为由,并未透露具体操作方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其他渠道打听了解到,考虑相关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投资模式不大可能是以股权投资方式、债权计划等方式投资操作,可能性最大的运作方式是通过信托公司或资管公司设立一款投资于上述文化产品的信托产品,募集到的保险资金再投资该信托产品,最终投向上述电影。

业内人士分析,对于阿里来说,这种操作方式一方面可以通过娱乐宝吸引投资者投资,以帮助电影发行方募集资金;另一方面消费者投资该产品后,会更加关注这些电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投资了该产品的投资者都会成为大众“出品人”,为了获得理想收益,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自觉或不自觉地帮助宣传推介电影。该产品规定每个人的投资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如果总额7300万元的娱乐宝全部售出,理论上便至少有了7.3万个大众宣传员。

记者了解到,上述4个电影项目的7300万元投资额,是这款互联网投连险产品的首期募资额,不排除未来有新电影投资项目参与,这款产品还将发起新的募资。

这款互联网投连险产品条款还规定,投保人1年内领取或退保收取3%的手续费,1年后退保不收手续费。(编辑 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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